(一)网上申请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sls.***.cn),提交贷款申请。首次申请的学生需先注册,第二次申请的可选择身份证登陆方式直接登陆。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导出并打印两份。
(二)现场受理
1.提交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首次申贷学生持借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加盖公章,经办人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并填写联系方式。申请表需经本人签字。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
续贷学生借款申请经本人签字即可。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
首次申贷学生: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借款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查看)。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查看),在读生凭学生证复印件(原件查看)。
③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满足上述第一条第二款第5条任一特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续贷学生: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学生证复印件。
③如2011年或2012年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签订,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可携带2011年或2012年借款合同前往办理,共同借款人或借款人无需前往,2011年或2012年借款合同查看后退还。如之前签订过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可携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前往办理,无需授权人前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须提交。
④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满足上述第一条第二款第5条任一特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现场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至9月15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安徽省学生资助网或咨询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受理部门
借款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三)账户开立
国家开发银行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四)签订合同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
(五)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2013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