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条件、分值
(1)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加60分,二等奖获得者加40分,三等奖获得者加30分。(团体比赛获奖参照此标准)
(2)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加50分,二等奖获得者加30分,三等奖获得者加20分。(团体比赛获奖参照此标准)
(3)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写《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考试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并备齐身份证及有关证书、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学院提交上述材料,学院进行审核。
2.加分说明:
(1)如考生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2)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统计公示无异议后,履行加分手续。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无男女比例限制。
4.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高考。
1.新生入学凭我院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
2.学院对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其它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1.学生按文件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设立奖学金;校企合作企业设有企业奖学金。
3.学院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4.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并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5658122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5658122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013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加分政策与分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