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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加分政策

2013年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加分政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17-05-20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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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分政策:

(1)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中职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免试入学。

(2)历届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免试入学。

(3)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分别加20分、10分。

(4)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学基础等级为B及以上的,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应用化工技术总分加10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数学等级为B及以上的,报考物流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总分加10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信息技术等级为B及以上的,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总分加10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数学等级为B及以上的,报考物流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总分加10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信息技术等级为B及以上的,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总分加10分;

(5)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田径、乒乓球、篮球、武术、羽毛球比赛获得前八名,或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者总分加20分。

(6)近三年参加市级田径、乒乓球、篮球、武术、羽毛球比赛获前八名或三等奖(含)以上证书者总分加10分。

(7)近三年获得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者总分加10分。

(8)其他符合安徽省高考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按安徽省2013年高考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同时满足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只按其中高一项加分。

考生同时满足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只按其中高一项加分。

  ??????????? 2017-05-20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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