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按《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考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如有推荐或自荐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皖招委〔2011〕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十条处理意见实施,后果由考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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