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院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职责,完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及民族团结的教育;开展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按学籍管理条例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012年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遵义医学院教师的权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