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
2、个人陈述(学生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我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5、音像资料(内容与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
上述为必须提供的材料,请以特快专递于2012年2月24日前(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寄达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12室,邮编:510275。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申请材料”。艺术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20-84115568(传真)。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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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特长生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艺术特长生 | 陕西省长武县职业教育中心 | 3 | -- |
艺术特长生--器乐、舞蹈 | 朔州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艺术特长生--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音乐(特长生) | 宁德职业中专学校 | -- | -- |
体育特长生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2012年中山大学艺术特长生考生完成报名后将以下书面材料一并寄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