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学计划,达到毕业标准,客车驾驶专业,由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A3”型车正式驾驶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技工学校毕业证,经国家职业鉴定机构考试合格并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其所发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承认其资格。
(二)公交公司在职职工毕业后由原送培单位安排工作。
(三)学生毕业后持驾驶证、毕业证、国家职业资格证由公交集团分配到各公交公司劳工部门报到安排工作,并由劳工部门按渝公交人[2003]10号文办理有关劳动关系转移及用工招聘手续,并按企业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录用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根据渝公交人[2003]10号文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及劳保福利。
本简章由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招生分配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
重庆市公共交通客车驾驶学校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2年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毕业分配及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