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高职(专科)专业就读地点安排: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会计电算化、营销与策划、金融与证券、电子商务、旅游管理、涉外事务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影视动画、园林工程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等专业一年级的学生在江津校区(基础学院)就读,二、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飞行器制造工艺、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等专业一、二年级的学生在江津校区(基础学院)就读,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2、我院各项招生工作均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我院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3、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2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普通高考招生其他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