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4、普高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 等。
5、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上述第2条须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并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报名资格确认时需同时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
第十一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考生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通过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网站提交报名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备齐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现场资格确认手续,确定报名考试资格。
2、现场资格确认
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已报名而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资格确认地址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水利机电楼109室。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经所在高中学校或中职学校盖章)。
(2)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仅普高生提供)。
(4)加盖毕业学校印章的体检表复印件1份。
(5)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考生本人近期半身免冠一寸照3张。
(8)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人,自主招生报名资料及报名费不退还。
第十二条 由学院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和测试,分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命题与阅卷工作方案由学院报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自主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实施。
1、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内容:按照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考大纲要求命制试题,其中数学按普通高考文科大纲要求命制。
(3)考试形式:笔试。
2、综合素质测试
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50%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组织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书面测试和面试。
(1)测试内容:
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②专业兴趣。
③学习适应能力。
④身体协调能力,心理和人文素质。
⑤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
自主招生考核工作小组根据相关项目的测试内容,负责准备试题库。其中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还需通过美术基础测试。(见相关招生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2)测试方式:书面测试和面试。
3、考(测)试评分
(1)文化考试满分450分(各科满分150分)。
(2)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其中书面测试总分150分,面试总分150分)。
水利工程专业书面测试时间120分钟;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书面测试时间180分钟;报考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考生需带专业绘画工具。面试按照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由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逐一测试。
(3)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合计总分满分750分。
此外,普高毕业生按计分规则在总分中另计入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的计分规则是:科目获A等计20分,科目获 等计16分,科目获C等计12分,科目获C等以下不计分,各科目得分累计作为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第十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体检合格。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学院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分别按照普高生(文、理科)和中职生两类招生对象计划录取。普高生根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三项合计总分或中职生根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二项合计总分的高低进行专业安排,即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直到录取额满为止。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则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1、普高生(文、理科)
总分=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2、中职生
总分=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第十七条 在合计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素质测试分数排序,综合素质测试分数仍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的笔试分数高低排序,综合素质测试的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的面试分数高低排序,综合素质测试的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则按文化考试分数排序,文化考试分数仍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为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签订录取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和单考单招。
第二十一条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2012年3月10日前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2012年3月25日―4月4日,网上报名。
2012年4月6日-4月7日17时前,考生本人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2012年4月8日,文化考试。
2012年4月13日,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2012年4月21日,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2012年4月30日前,拟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012年5月中旬前,完成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所有参与自主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五条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七条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与其他高职生相同,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年75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年6000元。
第二十九条 学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3863268 83863688 83863088
2、传真:0571-83863088
3、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邮编:311231
4、E-mail:tk_edu@***
5、学院网址:www.***.cn
6、招生网网址:www.***.cn:8080/zs_index.php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2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与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