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
考试科类考试科目录取类别 文科大学语文、英语文史类法学类教育类艺术类 理科高等数学、英语理工类经管类农学类医学类
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4月15日,上午(9﹕00—11﹕30)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下午(14﹕00—16﹕30)考英语。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4月14日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初。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2012年浙江省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考试科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