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县(市、区)农业、人力社保部门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2.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
3.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的,经征求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意见后,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2012年浙江农林大学面向浙江省内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生(招聘)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