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国家旅游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的公办高等旅游院校,隶属于浙江省旅游局。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首批建设单位,是全国旅游院校中第一所通过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量认证的院校和唯一一所国家旅游局旅游教育标准化示范院校,是中国旅游教育“五星联盟”院校之一。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是一所旅游特色鲜明的多学科高等职业院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五条 学院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占地面积580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
第六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院2012年面向浙江省“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290名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计划数招生对象学制学费(元/年)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50普高生(文科25人,理科15人)中职生(10人)三年6000空中乘务190普高生(文科90人,理科60人)中职生(40)三年7800航空服务50普高生(文科25人,理科15人)中职生(10人)三年6000
第七条 自主招生专业培养方向。具体如下:
1.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培养具有扎实的国际酒店经营管理与服务所需理论知识和熟练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人文素养和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熟悉国际顶级酒店行业的惯例,适应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及其相关行业所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的国际酒店人才。
2.空中乘务:培养具有扎实的空中乘务所需理论知识和熟练操作技能,具有良好职业形象,面向各航空公司空中乘务及相关岗位。
3.航空服务:培养掌握必要的航空服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能从事民航运输服务及航空延伸服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面向各大航空公司及机场,从事安检、值机、票务、VIP、客服、调配、易登机等地面工作。
第八条 自主招生结束后计划如有余额,则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我院浙江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九条 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颈、手部等日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性格开朗、有亲和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的应变能力。各专业身高要求如下:
①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女生160cm~170cm,男生170cm~180cm;
②空中乘务:女生164cm~172cm,男生174cm~182cm;
③航空服务:女生162cm~172cm,男生172cm~185cm。
(4)普高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为P等(含)以上;自主选修模块中选修过“语言与文学”、“人文与社会”两大学习领域选修课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部分服务性企业不招收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员工,请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条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2年3月20日-4月10日15:00之前登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点击“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网上报名”图标,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报名表》为封面装订,按以下方式递交材料: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递交或个人递交;用EMS特快专递方式于4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杭州萧山高教园区,邮编:311231,电话:0571-82838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2012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