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向我院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
(二)申请办法。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并于5月21日前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通过EMS快递邮寄)。
学生情况材料包括: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3)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各一份;
(4)体检反馈单(或体检表)一份。
2012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本章程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