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湛江高尔夫职业技术学校,是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举办的、广东省教育厅备案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 学校现开设酒店(俱乐部)管理(高尔夫方向)、球员助手(高尔夫方向)、草坪管理(高尔夫方向)、市场营销(高尔夫方向)高尔夫竞技、高尔夫旅游等具有高尔夫特色的专业及家具营销、家居设计与制造、农村经济管理三大热门专业,基本形成了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非学历教育为辅的企业办学模式。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广东省、湛江市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办,负责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完成湛江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生源计划任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2012年学校面向湛江市及周边地区应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湛江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依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体检工作的通知》(教职字[1985]006号)和教育部《关于普通中专体检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职字[1994]5号)以及新文件精神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凡不符合条件的生源一律不予录取。
2012年湛江高尔夫职业技术学校总则与办学概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