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对于确定录取的学生,要求预先缴付500元预录费确保录取,开学报到后预录费可冲抵部分学费;对于缴付完预录费未被录取者,一律到学期开学后到学校招生大厅凭收费凭证当面退后所缴费用,各招生办事点、代理点均无权退还预录费。
第十二条 学生在缴付完预录费后立即发放入学通知书,经录取结果审核确定后,把录取结果于24小时内登陆在学校网站上,网址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招生专业目录及具体专业收费标准列表附后)。
第十四条 奖学金、助学金:对于农村户口或城市家庭比较贫困的学生,国家每年发放1500元/生.年,学校另外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有关规定,经学校认可,每学年还可获得500~1500元/人,对于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较好但又没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设立助学奖学金进行资助和奖励。
第十五条 实习实训:学校规定学生在开学后第一学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第二、三学年到学校指定的实习实训基地上岗实习实训,并由相应的公司发放薪酬,其第二、三年学费从其实习实训所得工资部分收入中冲抵。
第十六条 学校倡导并提供条件帮助每位学生在在读期间至少获取一项专业技能资格认证。
第十七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湛江高尔夫职业技术学校。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部门:湛江高尔夫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大厅
联系电话:0759—2673099 0759—2673055
校区地址:广东湛江市霞山区百蓬路8号
邮编:524018
网址:
E-Mail: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湛江高尔夫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学历中专学历教育学生的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湛江高尔夫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2012年湛江高尔夫职业技术学校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