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学院负责,省招考院监督的录取机制,在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当一志愿不满时再按相同规则录取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录满为止。录取专业一般尊重考生个人填报的志愿。
(2)各专业均无面试、加试和分数级差要求。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2012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烟台高级技工学校)烟台高级技工学校招生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邮编:264006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