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复试将以综合情况面试形式进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或跨专业调剂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一至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参考书已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加试方式为笔试。
2012年宜春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确定复试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