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招办应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前根据本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本地区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于7月3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市招办备案。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一经划定,任何学校不得突破。
为维护考生填报志愿的严肃性和考生合法权益,招生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及未参加2012年中考的学生,所有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学校(含中等职业类学校注册入学招生)必须先到市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安排考生办理学籍和报到,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对未按规定程序招生所带来的不能办理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等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招办应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前根据本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本地区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于7月3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市招办备案。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一经划定,任何学校不得突破。
为维护考生填报志愿的严肃性和考生合法权益,招生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及未参加2012年中考的学生,所有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学校(含中等职业类学校注册入学招生)必须先到市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安排考生办理学籍和报到,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对未按规定程序招生所带来的不能办理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等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2012年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徐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