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普通专业录取方案:在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0——120%调阅考生档案,院校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严格按文化总分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为0分。
B、艺术类录取方案:对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C、对录取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徐州工程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012年徐州工程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外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