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各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点个数及专业方向,在招生计划中一并公布,按类招生的专业分流方案,依据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单独进行艺术测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课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①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②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线;③专业课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凡没有我院专业加试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考生,根据个人报考志愿,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舞蹈学和音乐学(舞蹈方向)专业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其它相关事宜及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录取原则确定。
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考试,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需慎重填报。
2012年邢台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