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工作依照《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工作手册及评分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测试分为身体素质项目测试和专项技术项目测试。
身体素质项目测试包括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专项技术项目测试包括田径、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每位考生在以上专项中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由考生本人选定,选定后不得变更。专项技术项目测试报考武术、体操的考生,均须在乌鲁木齐市(新疆师范大学)考点参加报名和所有项目的测试。
1、田径专项测试项目包括跑类、跳类和投类:
(1)跑类:
男生: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少年甲组栏高、栏距);
女生: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标准栏高、栏距)。
(2)跳类:
男生: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女生:跳高、跳远。
(3)投类:
男生: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或竹竿枪(不低于600克);
女生: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或竹竿枪(不低于400克)。
2、因国家的测试标准中无女子足球项目,所有参加足球专项测试的女生一律按男子足球专项标准测试、评分。
(三)参加体育专业测试的考生先由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开据报考介绍信,介绍信上要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按要求加盖学校(单位)公章,然后考生或地区领队持报考介绍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规定的测试点所在地招办报名,领取《体育专业测试准考证》。
(四)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须于4月15日前将报考体育专业考生信息和照片库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信息管理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信息管理科将于4月20日前将以上信息分发各测试点所在地招生办公室。
2012年新疆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测试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