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安排在2013年1月12日(下午)--2013年1月17日间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各学院应及时通知初试上线考生参加复试。
2、为确保招生计划不被浪费,经过复试合格且同意录取的考生须与各学院及其所在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3、拟录取考生的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须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附件七),一式三份。
4、学院须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填写好《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五),在面试时将此表交复试小组。
2012年新疆农业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考试和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