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凭《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第二阶段考试定于2013年1月12日上午10:30在我校2号教学楼举行,第二阶段考试费80元/人。请各学院按照我处下发的复试名单(附件一)通知考生按时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未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第二阶段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复试录取工作要求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
2、复试时,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复试可采用笔试或口试形式,口试要做好记录。复试结束后,综合初试和复试成绩,做出是否予以录取的决定。
3、各学院应结合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情况确定今后研究方向同时确定考生校内指导教师和工作单位指导老师,经充分征求考生本人及导师意见后报研招办备案。
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1、复试安排在2013年1月12日(下午)--2013年1月17日间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各学院应及时通知初试上线考生参加复试。
2、为确保招生计划不被浪费,经过复试合格且同意录取的考生须与各学院及其所在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3、拟录取考生的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须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附件七),一式三份。
4、学院须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填写好《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五),在面试时将此表交复试小组。
六、请各学院于2013年1月18日前报送复试材料,并提交2012年复试录取工作总结报告。
七、学费标准: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合发《关于我区研究生统一学费标准及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9】2237号文件执行。学费每学年8000元,三年合计24000元。
八、未尽事宜,由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
附件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复试安排表
附件三: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情况表
附件四:新疆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附件五: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
登记表
附件六: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的
具体要求
附件七: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
附件八:新疆农业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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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12年新疆农业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考试和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