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村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及发放:(1)由中央及我区共同出资设立,按照8:2的比例分担,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2)国家助学金每学年分10个月发放,每月每生150元,如当月该生不在校时间超过15日,则取消当月助学金发放。
2012年梧州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