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从事特殊教育实践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职业伦理意识和职业操守;
2.具有扎实的普通教育学、特殊教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康复治疗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有关特殊人群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本专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综合应用能力和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3.具有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和应用的基本能力,较强自学与科学思维的能力,以及求实与探索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表达和社会交往能力,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和沟通能力;
5.具有现代化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较强的教育教学组织能力与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6.具有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和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012年武汉体育学院特殊教育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