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如为国(境)外大学学位,还须于2012年11月底前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2.学生入学报到时,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大教字〔2008〕92号)进行管理。
4.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5.学生毕业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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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 华航航空中等职业学校东营分校 | -- | -- |
软件工程 | 大田东南职业培训学校 | 3 | -- |
软件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软件工程 | 奔腾电脑学校 | -- | |
软件工程 | 青岛拓谱信息工程学院 | 四年 | -- |
软件工程 | 沈阳市化工学校 | 四年 | -- |
2012年武汉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习与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