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填报升学志愿是考生应有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特别是不能强迫考生填考指定学校。考生在填报志愿受到学校或老师限制的情况下,可凭学生和家长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准考号于5月30日至31日到市招办修改志愿。所以考生要维护好自己的权利,按自己的意愿填报志愿,不要轻易放弃选择学校的机会。
2012年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泰州市中考招生百问职业教育为什么本地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只公布到学校,不公布到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