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根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综合素质成绩排序;艺术设计类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排序。旅游管理类总分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排序
(三)公示与备案:由学校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2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2年普通高考。
(五)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督导检查和社会监督。
2012年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