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阶段通过PETS-2级的考生加5分录取,通过PETS-3级及以上或CET-4及以上的考生加10分录取;
2、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的考生加5分录取,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的考生加10分录取;
3、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为A,按每科目加6分录取;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为B,按每科目加3分录取;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为C,按每科目加2分录取;
4、以上加分政策为累计加分,除第3条累计加分不设上限外,其余项目累计高加分为20分,分数记入专业考试成绩。
2012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其他照顾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