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2.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A为6分、B为3分、C为2分折算)、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
2012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学校概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