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8个科目成绩中,有一个A的加6分,一个B的加3分,一个C的加2分,各科目加分累加;
2、高中阶段通过PETS-2级考生加5分,通过PETS-3级及以上考生加10分;
3、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生加5分,二级及以上考生加10分;
4、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艺术类比赛(包括独唱、演奏等)获个人单项三等奖以上、取得各种乐器考级四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各加10分;
5、考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参加天津市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参加全国体育比赛取得前八名各加10分。
上述照顾政策项目累计加分,考生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须向学院招生办公室递交加分书面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我院网上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履行加分确认手续,过期不予补办。
2012年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其他照顾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