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2年宿州学院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

2012年宿州学院招生章程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2-19 10:39:00 解决时间:2018-06-06 14:50

满意答案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如在省控线上无生源而计划仍未完成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降分投档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6-06 14:50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宿州学院

技校中专招生

大学招生信息

开设的专业

找不到你想要的学校吗?点击这里,查找你需要的学校!

类似问题答案

2012年宿州学院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如在省控线上无生源而计划仍未完成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降分投档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宿州学院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如在省控线上无生源而计划仍未完成时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降分投档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宿州学院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宿州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
3.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宿州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在总分上加10分
5.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在总分上加10分。获得多项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按高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网下载《2015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交由市级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查,并在加分申请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上签字(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宿州学院在湖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双达线后,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录取规则:双达线后,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若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分排序,专业分相同,按照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分),如还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阅读详细内容)
宿州学院对填报考生将给予哪些优惠政策?
3.问:学院对填报我院考生将给予哪些优惠政策?答: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考生填报我院,在招生录取时,我们对第一志愿或在平行志愿中报考我院位置靠前的考生,力求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宿州学院普通专科考生投档-后,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清”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次序,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再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2.考生投档至我校后,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清”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次序,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再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在服从调剂的前提下,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