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已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专业层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可正常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的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深价联字[2002]14号文及相应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文件执行。各专业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考生自主招生报名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教函[2010]79号)文执行。
(四)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按照《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规定,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至深圳市的手续。
(五)终解释权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2012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相关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