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沈阳理工大学同专业本科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单独设班,集中住宿。每学年享受10000元国防奖学金(根据学业完成情况及学年表现实行浮动制)。
(三)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业的同时,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军政训练的主要科目将纳入教学计划。不能纳入教学计划的军政训练科目,将利用部分课余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实施。
(四)学生毕业时,凡符合毕业条件和部队培养目标并按协议到部队工作的学生,将获得沈阳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分配到部队后即为军队干部,为期一年的见习期满后,(到指挥岗位或边远艰苦部队工作的学生,不实行见习期),下达任职命令,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授予中尉军衔。
(五)指挥类国防生毕业时不得直接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将来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可以现役干部身份报考。非指挥类国防生毕业当年可以报考军队急需专业的研究生,报考单位可以是军队院校或军队科研院所的研究生,也可以是军队设有选培办的普通高校的研究生。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要保留入学资格,先到部队工作2年,再返校攻读研究生,期间享受军队干部待遇。
注:有关事宜可咨询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东北大学、沈阳理工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电话:024-24682881 郭干事
(报考、录取、报到事宜详询QQ群号:)
2012年沈阳理工大学国防生招生管理有关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