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填报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222
第五条 学校地址:西安市南郊东仪路162号(老校区)
户县秦渡镇(新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校性质: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九条 学校概况: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校位于风景秀美、交通便利的西安市秦渡镇。学校占地512亩、校舍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1.5亿元,拥有设备先进的各类实验室65个、计算机500多台、藏书35.3万册(其中电子图书24万册)、专任教师245人。我校与四十多所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高等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六个医学类专业。现有在校学生8000余人。
第十条 2012年计划招生2000人,分省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2012年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