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层次科类计划数学费标准(元/年)1文秘三年专科文、理1040002会计电算化三年专科文、理5050003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专科文、理2050004服装设计三年专科文、理、艺1040005旅游管理三年专科文、理1040006商务管理三年专科文、理1040007保险实务三年专科文、理1040008应用化工技术三年专科文、理1550009旅游英语三年专科文、理10400010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专科文、理50500011财务管理三年专科文、理30500012酒店管理三年专科文、理15400013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三年专科文、理30500014工业分析与检验三年专科文、理20400015煤炭深加工与利用三年专科文、理30400016矿山测量三年专科文、理30500017煤层气抽采技术三年专科文、理50500018广告设计与制作三年专科文、理、艺20600019食品营养与检测三年专科文、理10400020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家纺方向)三年专科文、理、艺10400021设施农业技术三年专科文、理10400022模具设计与制造(塑性成形技术方向)三年专科文、理20400023烹饪工艺与营养三年专科文、理10400024图文信息技术三年专科文、理10400025音乐表演三年专科艺文、艺理20600026编导(舞蹈方向)三年专科艺文、艺理20600027主持与播音三年专科艺文、艺理20500028戏曲表演(上党梆子方向)三年专科艺文、艺理506000合计600
第四条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山西省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1.网上信息输入
考生可于3月12日至3月18日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报名,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下载填写《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在网上报名时要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网上信息输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具体地点和时间将于4月1日前在网上公布。现场信息确认时,要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上交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2)高考数码像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高考考生号、网上报名号)。
(3)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并交相关复印件一份。
(4)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会考证原件和复印件、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的结业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5)符合2012年山西省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由县(市、区)招办复印并加盖公章后密封的《山西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和《山西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表》。
(1)点击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
(2)考生可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自主招生”有关事宜。
学院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邮编:048026
咨询电话:0356-2190867,0356-2190178。传真:0356-2191431
第十一条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符合2012年山西省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面试时出具相关证件,经审核合格,并进行公示后,录取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照顾。
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2年4月20日至23日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新生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十三条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第十四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的报名信息,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十八条考生参加测试的过程将在纪检监察组的全面监督下进行。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纪检监察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356-2192646。
第十九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自主招生学生待遇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毕业颁发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
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评定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年。
学院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解决经济困难,每人300--2000元/年。
学院积极与企业进行合作,实行订单培养。订单培养专业的学生享受企业提供的奖助学金,每人1000-4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勤工助学
学院为贫困生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近五百个。
第二十四条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2年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6)2190867、2190178传真:(0356)2191431
网址:E-mail:zsjyc@***
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2年山西省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