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三年制中职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年制中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强,政审合格。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
(3)招生条件:符合生源地区报考条件,达到中考录取分数线的初、高中毕业生。
3、录取办法
学生根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出版发行的2012年《招生考试特刊》公布的我院的专业、招生计划及报考代码填报志愿,由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条件进行审核,统一录取。
如错过填报志愿时机,应及时联系,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由我院为学生办理补录手续,颁发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迁转户口及党、团关系。
2012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临潼教学区招生对象、条件及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