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和签字确认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考生志愿(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下同)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及时发放《江苏招生考试》(2012年招生计划专刊,以下简称《计划专刊》),并负责计划库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办负责所辖县(市、区)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及时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或报名点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及时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4.各中学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网上监控本校(报名点)所有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期间,各市、县(市、区)招办应组织考生在中学集中填报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可由考生自行上网填报。
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结束前12小时(即分别为7月2日12时和7月30日12时),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须对所辖范围内符合填报条件但尚未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逐一督促落实。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考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结束前12小时(即分别为7月2日12时和7月30日12时),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须对所辖范围内符合填报条件但尚未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逐一督促落实。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考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2012年省教育考试院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