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等部门认定的市外在沪工作人员,并参加本市中考且被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具有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上海市报考。报名时须提供学生本人学籍卡、就读学校证明,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的高考登记表,经市教委复核,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将名单下达给各区(县)。
有上海高中学籍号的考生报名办法同上述第4点,没有上海高中学籍号的考生报名办法同上述第5点。
2012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市秋季高考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上海市常住户籍,怎样办理报名手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