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合格,均发书面通知,并在校门口张榜公布,考生也可通过168声讯电话或网上查询(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2、复试通知书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录取人数的比例发放。
3、对达到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以下各专业的要求分别录取:
(1)京剧表演专业按行当的比例及专业考试成绩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器乐表演专业按专业门类的比例及考试成绩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3)影视表演、评弹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男女考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4)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012年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