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中连续就读2年(含2年,以下简称初中学校)以上的,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3.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加盖公章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4.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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