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本市在籍在读并注册的青少年运动员,以及在本市注册、并能代表上海参赛的非沪籍青少年运动员。
2、招生条件:
(1)跟训情况:参加过市体校组织的寒、暑假三线运动员集训及周末跟训,属于外省市优秀苗子的,必须在市体校相关运动队试训半年。
(2)比赛成绩:近二年内(不含招生当年)在上海市青少年高级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前六名,集体项目中的篮、排、足三大球获前六名,其它球类项目获前三名,或者在全国青少年高级比赛中个人和集体项目获前八名。以上个人项目本市比赛前六名、全国比赛前八名中若有本市二线参赛队员,三线获得成绩的运动员依次递补。
(3)专项水平:达到2012年度上海市运动员二线标准所规定的本项目专项身体素质和技能测试“合格标准”。
(4)文化成绩:近一年(不含招生当年)期末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课平均成绩合格。
(5)思想品德: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运动员守则》,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注:需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条件,才有资格报考。对于“特殊人才”的招生,除“思想品德”必须符合要求外,其它任一条件未达到要求者,须由市体育局认可的项目专家组研究决定。
3、培养目标:学校以建设“运动训练有特长,文化教学有特点,人格塑造有特色”的一流体育运动学校为目标,为本市一线运动队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高等院校和解放军输送高质量的体育特长生。
2012年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对象、招生条件、培养目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