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1日起,试点院校公布招生章程。2012年2月16日9:00至2月18日18: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cn和www.***.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予以补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组院校。考生可自主选择填报同一组内的3所学校志愿,分为第一、第二和第三志愿,另设调剂志愿栏。考生不能跨组填报其他学校。当考生未被第一志愿院校录取时,且第二、三志愿学校未录满,可依次转至第二、三志愿学校继续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同组院校组织的相关测试。各校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名单。招生院校须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同时报市教委备案。
考生须保证网上报名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于2012年2月24日、25日到第一志愿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确认时上交经本人签字的《201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生信息表》,上交后不得更改。因考生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退役士兵考生的报名办法,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2012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