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中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沪教委职〔2011〕36号和〔2012〕5号文件精神相关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012年上海市交通学校自主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