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加分政策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23号]文件)执行,可加分的考生,请带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确认信息时,交我校招生办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
(2)我校对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围棋四段以上的学校传统运动项目或乐器10级的特长考生,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降20分予以录取。
(3)报考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民航招生的身体条件(见我校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方向)专业招生简章),学校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单独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为2012年3月4日,面试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民航华东医院升空体检(体检费用自理)。面试通过并升空体检合格的考生,可加20分,计入录取合成分,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或体检不合格考生该专业不予录取;因面试或体检不合格而未被该专业录取的考生,其填报的第二志愿专业将被视为第一志愿专业,按录取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012年上海建桥学院依法自主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