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成绩权重为1.2。
(2)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第与分数的折算办法:我校自主设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第A、B、C、D、F相对应的成绩分别为100分、90分、75分、60分和40分。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每有一个A可加10分,每有一个B可加5分。
(3)学校3月初组织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的内容包括:法律与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等高中毕业生应知应会知识及操作技能。
(4)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语文、数学、外语满分为120分,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录取满分为1160分。各项加分计入总分,按加分后排序录取,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时,优先录取素质技能考试成绩高者。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自主确定学校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
2012年上海建桥学院依法自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考生的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