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优秀称号加分: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20分;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10分。
2、获得技能资格证书加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在总分上加20分,初级证书者在总分上加10分;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者总分上加2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总分上加10分;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合格证书者总分上加20分,一级合格证书者总分上加10分;获得全国CAD应用培训网络工程设计中心颁发的“计算机绘图”或“CAD”中级证书者加20分,初级证书者加10分。
3、获得技能竞赛奖励证书加分: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二等奖者加20分;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三等奖者加10分。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者加20分;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者加10分;
4、照顾对象加分: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总分上加20分;烈士子女总分上加2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或少数民族总分上加10分。
2012年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