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4、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四至六名或在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分别加10分、8分、5分)。
5、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5分。
6、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
7、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8、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加12分、10分、8分、5分)。
9、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10、考生在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且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含)表彰,经学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予以照顾一定分值,多不超过20分。
11、原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今年也需参加选拔考试。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相同获奖项目不累计加分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同获奖项目可累计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多不超过2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参加笔试考试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须报学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2012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自主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