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考试过程中,各承办市招考办和省内各招生院校要将当天的考试情况表(要求另发),以电子邮件或文本传真方式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邮箱:e37_pzek2@sdzs.gov.cn,自动传真:0531-86162748)。
2.专业测试结束一周内,各承办市及高校要将《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见附件)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106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6162757)。
2012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送考试情况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