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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退学学费规定

2012年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招生章程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4 08:28:00 解决时间:2016-03-0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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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生入学注册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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